06-15 2018
06-05 2018
所谓“假柴油”是指土炼“轮胎油”、“黑柴油”、“勾兑油”,不符合国家成品油生产标准,严重危害车辆安全,损害发动机部件。炼制脱色勾兑,造假手法层出不穷。
● 销售使用泛滥 对车辆和环境危害大
假柴油从外形看非常漂亮,但成分跟柴油相差很多,其含硫量和酸度都很大。假柴油在发动机内不能完全燃烧,容易造成积碳、冒黑烟、发动机动力不足等情况。长期使用酸度超标的柴油,将会对发动机产生很大的腐蚀作用。假柴油成分复杂,燃烧后会产生更多有害物质,对环境危害非常大。
劣质柴油对于柴油发动机的危害到底有哪些呢?其危害性有多么严重呢?
一、劣质柴油中含硫量较高的柴油对于柴油发动机的危害还是非常大的。含硫量过高,就会造成机油的润滑度下降,也就是说,高含量的硫将导致机油的质量下降,发动机得不到好的润滑效果,长期使用对发动机损害很大。
二、低热值不达标的劣质柴油,会让燃油的消耗率过高,而发动机的功率达不到标准,造成发动机的性能无法达到标准,性能发挥不够正常。
三、残炭量过高的劣质柴油产生的危害较大,尤其是产生的积炭较多,积炭会严重影响发动机的燃烧效果,造成发动机燃烧室内的温度过高,高温的环境会造成发动机的活塞以及活塞环等造成损坏,严重影响发动机的使用寿命。
危害一:阻塞滤芯
危害二:损坏高压油泵和喷油器
燃油中由于杂质混入,导致油泵柱塞及内部偶件早期磨损严重,配合间隙大,喷油器堵塞,导致喷油量不足,表现为:启动不良、无力。
假柴油从外形看非常漂亮,但成分跟柴油相差很多,其含硫量和酸度都很大。假柴油在发动机内不能完全燃烧,容易造成积碳、冒黑烟、发动机动力不足等情况。
长期使用酸度超标的柴油,将会对汽车发动机产生很大的腐蚀作用。假柴油成分复杂,燃烧后会产生更多有害物质,造成售后成本增加。
一、 看颜色。合格的0号柴油的颜色一般为淡黄色或黄色,且清澈、透明。若发现0号柴油浑浊或玄色、无色时,多为分歧格。
二、 闻味道。合格的0号柴油,有油腻味或刺激性气息,若发现有臭味时,多为不合格产品。
三、 看密度。常温下,0号柴油的比重为0.85左右,若密度太高,则说明该柴油干点过高,发念头在正常工作过程中轻易燃烧不完、冒黑烟、积碳;若太低,则说明该柴油的低碳成分过多,机械正常工作过程轻易产生爆震、机械加速无力或闪点过低。可以通过密度计检测,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上述现象时,可以初步判别该柴油质量有题目。
四、闪点。闪点是衡量柴油着火危险性的指标,闪点越低,则发生着火的危险性越大。合格的0号柴油,国家尺度要求的闪点为55℃(闭口),然而,只要向其混入一小部门低沸点烃,其沸点就会骤然下降,特别敏感。因此,若有前提可以用闪点仪丈量,简朴利便;若无前提,可以取少许柴油,敞口在太阳下,闪点较低时,可以看到油品挥发出来的大量烟气。
五、凝点。柴油的标号是以凝点作为指标,因此,顾名思义,0号柴油的凝点为0℃。海南夏天天气炎热,均匀气温在20℃以上,因此,凝点高不会对机械产生太大的影响,但在冬季,若凝点过高,则会造成机械输油管堵塞、熄火。当发现机械产生上述故障或使用的柴油结蜡时,可以判断该0号柴油分歧格。我们亦可以取约200mL柴油注入容积约300mL干净、干燥的塑料瓶中盖好、包好,放到冰箱中冷冻1~2小时掏出,用量程适当的温度计插入瓶中,让柴油溶解,测其熔点,可以得知该柴油是否合格。
06-05 2018
感谢各界人士对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展会即将在明日落下帷幕,奔跑的脚步永不停歇,云飞人对质量的追求正在一步步提升,明年的上海动力展将展现全新智能科技与机组相结合的交互数据转换,敬请期待飞一样的云飞科技!
GPOWER动力展已成为内燃发电行业行业最专业、最有特色的行业展会,已经从最初的展示平台发展成如今的集展示,交流,贸易,采购等于一体的商务平台。
GPOWER动力展在继承一贯用心服务的同时,将向着更加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前进,成为发电设备行业展示最新产品、拓展国际贸易的最佳舞台。同期召开的行业大会将围绕行业政策,最新的市场动态,更丰富的营销策略等业内最关心的话题地为您呈现精彩纷呈的行业盛会!
05-05 2018
自第二次世界工业革命以来,发电行业对生产力飞跃、对社会发展、对人类进步都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这种作用就像自然界的闪电一样,能量巨大,让人心生敬畏!
闪电奖作为中国发电设备行业最高荣誉,主办方致力于以“褒奖创新、诠释品牌、挖掘新星”为主旨;引领、推动行业在技术、品质、服务环节产生深刻变革;为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方向和举措,为行业的多样化建立数据库,为潜力股提供发展资源和成长机会。
每一件“作品”都是最佳案例,此时此刻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被入围第三届闪电奖之最佳案例金奖,这对于云飞人是一份沉甸甸的肯定与认可,案例是对云飞的见证更是一份磨练与提高,这一份鞭策将成为云飞人的动力源,从无到有,从零到专业,我们精益求精,让案例成为一个传说…做为发电人我自豪。
以案例做榜样树立行业方向,为更多应用场景更大应用市场提供集成方案示例
05-05 2018
昨日1月28号,转瞬间2017年已迈着坚定的脚步离我们远去,而充满希望的2018正在缓缓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喜庆日子里,公司为感谢全体员工一年来的辛劳和付出,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加深员工对企业的感谢情,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意识,提升公司的综合竟争能力,于春节前夕,在靓味馆召开了“创新进取 · 行程致远”为主题的新春联欢会。
年会风格独具特色,总经理张政委先生,上台致新年贺词!张总回顾了云飞科技2017年的心里路程,肯定了2017年所取得的辉煌成绩,拉开了年会的序幕。
广西云飞科技集体员工演唱歌曲
创新进取 · 行程致远,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是一支拥有精通展览市场运作、高素质人才、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专业展览机构。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客户、专业操作、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使命;秉承合作、诚信、共赢的原则。同社会各界一道精诚合作,携手并肩,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为推动中国会展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01-29 2018
(1)输油
泵燃油总流程
(2)燃油
排供油控制从进油泵输送的燃油经过柱塞抽吸。为了调整油轨压力,PCV 对排放量进行控制。实际操作如下所示。A) 每一个行程期间PCV 和柱塞的操作a)进气行程(A)当凸轮超过最大升程时,柱塞进入下降行程,同时柱塞室中的压力下降。此时,出油阀关闭,燃油抽吸停止。此外,PCV 由于被断电而打开,低压燃油被吸入到柱塞室。具体情况是,系统进入A 状态。
油轨
A.油轨功能和构成
·油轨的功能是向各气缸喷油器分配由输油泵加压的燃油。
·油轨的形状取决于车型,同时零部件也随之改变。
·零部件为油轨压力传感器(Pc 传感器)、压力限制器,有些车型上还有流动缓冲器和压力限制阀。
a.压力限制器如果压力异常高,则压力限制器打开以释放压力。如果油轨中的压力异常高,压力限制器工作(打开)。它在压力降低到一定水平之后恢复(关闭)。由压力限制器释放的燃油返回到油箱。
b.油轨压力传感器(Pc 传感器)油轨压力传感器(Pc 传感器)安装在油轨上。它检测油轨的燃油压力,然后发送信号给发动机控制器。这是一个半导体传感器,它利用了压力施加到硅元件上时电阻发生变化的压电效应。
c.流动缓冲器流动缓冲器可降低加压管中的压力脉动,并以稳定的压力向喷油器提供燃油。流动缓冲器也可在出现燃油过度排放时(例如喷射管道或喷油器出现燃油泄漏的情况)切断燃油通道,从而防止燃油异常排放。
09-24 2017
日前,广西第一台单体组装最大千瓦数发动机组,1600KW的发动机组已经组装生产完成,并通过了点火测试成功!!
这次这台大型单体组装千瓦数发动机组得到了玉柴的允许生产,云飞科技用我们的技术告诉世界,我们有足够能力组装生产大小发动机组!
09-02 2017
近日,我们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证;信用等级认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资信等级AAA证书。这是对我公司经营成果、发展前景和企业信用的充分肯定。
资信等级作为测定企业履行各种经济契约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主要指标。其中,AAA级是资信等级中最高级别,表示企业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资产质量优,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资信身份证”。
良好的资信等级不仅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且有助于提升企业外部形象。此次获得AAA资信等级证书,为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保证。
08-23 2017
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该《办法》向“最低价中标”说“NO”,相关内容有如下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第一、该投标价格与其他投标人相比的价格,参照对象是“其他投标人的价格”,此处不是大家常说的“成本价”,因为“成本价”有时的确很难直接判定,争议也很大,直接与“其他标人的价格”相对比,易操作,例如:若九个投标人,八个投标人报价为1亿左右,另一位若是8000万,可能就需要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二、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情况下,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这里用词是“有可能”,可以认为若价格过低,都存在“有可能”,所以免不了要澄清。
第三、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里要注意的是“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这个意义重大,避免了场外人情,也是说“投标”是否有效,当场决定。
第四、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这里用词是“应当”,而不是“可以”,就是该《办法》直接规定这种情况就是“无效投标”。
目前,一些地方在招投标中存在的“低价中标”现象,导致在最低价中标的竞争中,呈现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困局。这已经成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突出障碍,亟待治理和规范。而在基建和地产行业。最低价中标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最低价中标往往从单纯的经济纠纷,发酵成社会问题。
87号令要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提供说明或证明其合理性,势必对最低价中标的现象带来一定遏制,“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肖捷
2017年7月1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六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第七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第二章 招 标
第九条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
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和条件;
(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第十二条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第十三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六)公告期限;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十四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
(二)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
(三)采购人书面推荐。
采用前款第一项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采用第一款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
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四项、第六项和第八项内容;
(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可以合并发布,招标文件应当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第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邀请;
(二)申请人须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
(五)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核日期;
(七)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免费提供。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第二十三条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八条 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第三章 投 标
第三十条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十一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第三十四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第四章 开标、评标
第三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四十条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第四十二条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第四十三条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第四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第四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第四十九条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五十一条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第五十三条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第五十四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07-27 2017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电是怎么传递到千家万户的?”、“多发的电会怎么储存呢?”……伴随着一个个问题,日前来自玉林市皇家国际幼儿园的几十名小学生们走进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与发电机组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近距离接触发电工作的内容,让这些孩子体会到发电的严谨和创新科技的魅力,也认识到了清洁能源、绿色电力的来之不易。同时云飞科技张总还像学生们展示了发电机组如何发电,以及讲解电是人类的一个好帮手,但是同时也是危险的,不注意会产生火花,危害生命,注意安全用电!
07-27 2017
日前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余万元引进的发电机组智能测试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至于为何引进这套系统,借用公司总经理张总的话来说,就是“我们要对云飞科技发电机组的品质负责,要对得起云飞科技的品牌和荣誉,最重要的是绝不能辜负广大用户对我们的信赖”。
发电机组智能测试系统的引进,也使得云飞科技的高端化、大型化转型之路走得更加坚实。
07-17 2017
6月20日上午,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新车间举行庄重而简朴揭牌仪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参加了揭牌仪式,共同见证了云飞科技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广西云飞科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将带领全体员工秉承云飞人不畏困难、勇于开拓的优良传统,奋勇拼搏、积极进取,为锻造云飞科技的长青基业而努力奋斗!
06-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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